“你要知道,在落後地方,老闆再大,一個處長都能把你搞死。”昨日媒體報道,曾經的湖北首富蘭世立在接受專訪,談及政商關係時如此感慨。他還說:“這次我出來後,也反思,離某些官員要遠一點。寧願少賺點錢,少打交道。”
  蘭世立,東星集團總裁,2010年4月,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逃避追繳欠稅罪,判處4年有期徒刑。2013年8月,他在服刑3年9個月後出獄。
  入獄前,蘭世立被認為是“張揚高調,桀驁不馴”的明星富豪。他在監獄內舉報時任武漢市常務副市長袁善臘,且一直為自己的官司和東星航空破產案鳴冤叫屈。新華網
  “一個處長都能把你搞死”是不是一種危言聳聽?這不禁讓人想到“分分鐘可以搞垮一間廠”——一個曾經的環保局長不久前說過的話。
  若從老闆角度解讀“一個處長都能把你搞死”,必須考慮企業自身經營發展是否遵紀守法、無懈可擊。否則,這樣的說法會把企業置於絕對弱勢的地位,好像企業只能任由政府機構“宰割”。毫無疑問,這種說辭偏於極端。
  若從局長角度詮釋“分分鐘可以搞垮一間廠”,潛臺詞是政府絕對處於強勢地位,權力無所不能。剔除腐敗因素,這一說法還把“政府包辦一切、手伸得過長”的弊端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。這又是一種極端。
  無論出自企業方還是政府方,這樣的語言及其展露的姿態,顯然都與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精神相悖。
  走這兩個“極端”都把法治當成了空話。如果說,它們描述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,那正是法治環境在一些地方出了問題。一些企業,以前逢年過節要給地方政府機構的領導送禮。它們有的是怕被“搞”,有的是自己存在問題想藉機尋求權力庇護。不管怎麼說,這些都是市場環境中不正常的現象。常理而言,在法律與權利上人人平等的市場環境中,企業如果沒有違法,就不存在被“搞死”的可能性;反之,如果違法了,相關部門就理應去查處——正常執法而不是所謂去“搞死”。
  隨著中央一系列禁令的出台,企業老闆給政府官員送禮行為少了。今年春節期間,媒體還報道了浙江私企老闆欲請官員吃飯,被斥“膽子大”的新聞。隨著十八大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,新一屆中央政府已經在逐步取消行政審批事項,以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,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,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。簡政放權,政府的權力少了,就可以更大程度、更廣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。只有讓市場成為企業發展壯大的決定因素,政府部門都在公開透明中行使權力,才可以有效消除“分分鐘可以搞垮一間廠”的心態。
  在處理好政府、市場、法律三者的關係之後,企業也需走出“一個處長都能把你搞死”的思維。打鐵還需自身硬,逐利要有邊界,經營理應守法,不能把違法被查處包裝為受權力“迫害”。當然,合法經營一旦遇到權力阻攔,也請積極舉報,這也是對建設、完善法治環境的推動。在一個人人堅守法治精神的環境下,企業與政府雙方纔能都走出權力極端的認識誤區。
  梅劍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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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分分鐘可以搞垮一間廠”
  “清城區有8個街鎮,就算我每個街鎮拿100萬,我們都可以有800萬。有的廠值一億幾千萬,我們無非要他一百幾十萬,或者要二百萬。如果他揭穿我,我要他整間廠都倒閉。分分鐘可以搞垮一間廠,而且整間廠倒閉,在別人看來都是合理的。”這些話來自一段電話錄音。
  去年12月9日,清遠一女子向紀委實名舉報清城區環保局局長陳柏和違紀。12月31日,廣東清遠市清城區政府通報,專家鑒定和調查取證發現,錄音內容屬實,陳柏和還涉嫌其他違紀問題,對他免職並立案調查。
     (原標題:“處長搞死老闆”說明法治缺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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